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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发挥三个优势 查禁野生动物交易不留死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2-05 09:0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在第一时间建立了野生动物市场监管情况日报告制度,局领导6次带队,深入农(集)贸市场、餐饮经营户、基层监管所,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督导检查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工作。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在第一时间建立了野生动物市场监管情况日报告制度,局领导6次带队,深入农(集)贸市场、餐饮经营户、基层监管所,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督导检查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工作。
 
  全区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发挥“三个优势”,不留死角查禁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一是发挥全区市场主体数据库的优势,通过数据库检索野生动物经营市场和经营户,有的放矢进行排查。二是发挥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熟悉辖区市场主体的优势,组织开展全区排查工作,对辖区内出售野生动物的专门市场及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馆饭店、仓储冷库等经营场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三是发挥自治区网络市场交易监管平台的优势,对电商平台和网络广告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删除、屏蔽野生动物交易信息并下架相关产品,查处野生动物网络交易行为。
 
  截至1月31日,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7643人次,检查农(集)贸市场1704个次、商场超市20210个次、花鸟鱼虫市场48个次、宠物交易市场4个次;检查市场内经营户4388个次、餐饮店20607个次、宠物店226个次,封控隔离饲养繁育场所61个,未发现实体店有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通过全网监测,共监测到我区13户电子商务经营主体网站(网店)页面存在销售野生动物相关信息,已有12户电子商务经营者屏蔽相关信息或下架相关产品,1户正在调查处理中。
日期:2020-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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