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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4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2-21 17:37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4大类食品1340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合格1328批次,不合格12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4大类食品1340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蛋制品淀粉淀粉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合格1328批次,不合格12批次。

  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8批次:1、福州市仓山区渔美味小吃店销售的油条(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2、晋江市梅岭日天麻辣烫小吃店销售的油条(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3、南安市水头镇陈志红小吃店销售的油条(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24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4、南安市水头镇韵师小吃店销售的油条(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24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5、漳州市芗城区陈平豆花店销售的油条(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24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6、厦门市集美区韩之味餐饮店的碗(消毒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大肠菌群不合格、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7、厦门市集美区詹文彬饮食店的餐盘(消毒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8、漳州市芗城区隆江餐饮店的消毒餐盘(消毒日期为2019年12月19日),大肠菌群不合格、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

  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福建中盛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3月12日生产的木薯粉,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台江区宝运祥食品商行,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3批次:1、泉州市丰泽区新天意超市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2日),腐霉利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2、惠安振兴福德龙超市销售的活花蟹(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7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3、沃尔玛(厦门)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金山路分店销售的来自厦门合顺昌贸易有限公司的梭子蟹(购进日期为2019年11月15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1日
日期:20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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