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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湿米粉类产品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会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8-17 09:52 来源: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湿米粉类产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微生物污染防范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8月4日下午,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湿米粉类产品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会议,副局长严美燕,党组成员岑志勇、综合协调科、食品相关科室及镇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员共32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为进一步加强湿米粉类产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微生物污染防范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8月4日下午,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湿米粉类产品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会议,副局长严美燕,党组成员岑志勇、综合协调科、食品相关科室及镇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员共32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食品相关科室负责人传达了省局8月1日召开全省关于全面开展湿米粉类产品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对《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省湿米粉类产品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市监食生〔2020〕448号)和各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贯彻部署安排,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严美燕详细讲解了湿米粉类产品产生米酵菌酸相关知识,强调要全面清查湿米粉类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督促湿米粉类产品相关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湿米粉类产品全过程管理,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党组成员岑志勇结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各食品相关科室和各镇区分局要强化湿米粉类产品监督检查,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从严从重打击违法行为。
 
  会议要求各镇区分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排查过程中,要督促湿米粉类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生产经营过程风险管控,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生产与经营,落实进货查验,落实湿米粉生产加工、销售、贮存、运输要求,配备相应的冷藏冷冻设备设施贮存运输和销售,并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湿米粉类产品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宣传教育,大力提高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及水平。(食品经营科  供稿)
日期:20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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