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中国食品 » 饲料监管汇编(1):饲料监管部门及职能

饲料监管汇编(1):饲料监管部门及职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7-20 17:31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于礼燕   
核心提示:饲料工业四十年,我国饲料行业得到长足发展,饲料产量迅猛增长,饲料产品种类不断升级,质量稳步提高,相关的饲料法规、标准体系也在不断完善,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养殖业质量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食品伙伴网编制了《饲料监管汇编系列文章》,涉及饲料监管部门及职能、重要标准法规、管理制度等。本文章介绍饲料监管部门及职能。
  编者按:饲料工业四十年,我国饲料行业得到长足发展,饲料产量迅猛增长,饲料产品种类不断升级,质量稳步提高,相关的饲料法规标准体系也在不断完善,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养殖业质量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食品伙伴网编制了《饲料监管汇编系列文章》,涉及饲料监管部门及职能、重要标准法规、管理制度等,将陆续在食品标法圈发布,敬请关注。
 
  目前,我国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农业农村部负责统筹,具体管理职责由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及地方各级饲料主管部门。其中农业农村部负责核发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批准核发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省级饲料管理部门负责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核发。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保障饲料监管工作开展。
 
  1、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职责
 
  (1)负责全国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管工作。
 
  (2)核发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并公布产品质量标准。跟踪监测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状况。
 
  (3)批准核发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
 
  (4)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
 
  (5)对全国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情况发布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预警信息。
 
  (6)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实施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
 
  (7)按照职责权限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并可以公布具有不良记录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名单。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职责
 
  目前,各个地方的具体负责部门有所不同。多数为地方的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如地方畜牧兽医局、农业厅畜牧办,饲料办是主管部门的下属。其具体职责包括:
 
  (1)核发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2)对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情况发布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预警信息。
 
  (3)按照职责权限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并可以公布具有不良记录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名单。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职责
 
  各区县农委或农业农村局、畜牧局或畜牧中心具体职责为:
 
  (1)负责本行政区域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工作。
 
  (2)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实施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
 
  (3)建立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小结
 
  饲料产品安全与畜牧产品安全息息相关,最终影响到人类的身体健康,严重的时候甚至可能危及人类的生命安全。国家通过设置饲料产品安全管理机构,将饲料投喂、饲养管理、加工以及销售等长过程、多因素、多环节影响的监管做到位,对提高饲料品质,从根源上保障饲料安全,进而保障畜牧产品安全和人身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为食品伙伴网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原创文章,转载请与我们联系。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提供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管理及咨询、食品安全信息监控与分析预警、产品注册申报备案服务、标签审核及合规咨询、会议培训服务等,详询:0535-2129301,邮箱:vip@foodmate.net。

日期:2021-07-20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