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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 第39期)2021年 第 102 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11-11 09:18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酒类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类食品125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28批次,不合格样品29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物污染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类食品125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28批次,不合格样品29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物污染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拜城县一点半优选便利店销售的、标称和田波斯坦花果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热依汗男士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喀什市一家亲生活用品厂生产的酿造食醋,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和可溶性无盐固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哈密市七角井开发区美家乡超市销售的、标称酒泉市家福康食品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醋,可溶性无盐固形物和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和田市苦辣食品材料店销售的、标称甘肃玉兰味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巨拉味精,谷氨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托里县永涛综合商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中亚北路154号的新疆凯仁达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山π饮用纯净水,电导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六)阿瓦提县西域慕萨莱思有限公司生产的苹果慕萨莱思(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喀什家佰惠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叶城县叶驼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燻醋,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叶城县好宜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南通桃李村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上海白醋(酿造食醋),可溶性无盐固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九)新疆福润盈贸易有限公司库尔勒市第一分店销售的、标称新疆和田果之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果之初核桃油,经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检验发现,电导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新疆和田果之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叶城县清水壹号醋厂生产的清水壹号苹果醋,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一)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边合区1-2号的新疆额尔齐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压榨二级红花籽油,酸值(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微生物污染
 
  (一)叶城县清水壹号醋厂生产的清水壹号苹果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墨玉县芒来乡布都舒克村3组55号的新疆米合曼多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密河曼食醋(酿造食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标称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京腾纯净水厂生产的伊力特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木垒县萍源商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城北斗宫巷39号的新疆第一窖古城酒业有限公司动力水分公司生产的古城动力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五)标称乌鲁木齐讯达康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六)标称叶城县康美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原酿红枣醋(酿造食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七)标称焉耆县凯都河艾孜子地亚农副产品加工专业合作社生产的酿造食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八)标称叶城县叶驼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果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九)标称克拉玛依万利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十)标称博乐市晨琦纯净水厂生产的晨琦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十一)墨玉县千年保健品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托胡拉乡和谐村209号的新疆赏赐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菊苣饮料(植物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二)于田县红明珠茶叶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和田墨玉县加汗巴格乡墩艾日克村3组的新疆阿碧凯吾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菊苣饮液,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其他污染物污染
 
  (一)墨玉县欢喜日用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和田世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调和菜籽油,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二)拜城县小闫粮油商行销售的、标称阿克苏市德鑫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棉籽油,经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检验发现,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阿克苏市德鑫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乌鲁木齐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一)叶城县百嘉商店销售的、标称乌鲁木齐市祥瑞麒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香油(调和型),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二)阿勒泰市雪域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标称三原世纪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芝麻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库车亿花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巴州和静工业园区巴润哈尔莫敦农副产品加工区的新疆森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乎玛热木番茄酱,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院。
 
  (四)于田县龙涎香草茶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阿瓦提乡15村4组的新疆神康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木瓜饮料,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胭脂红和日落黄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拜城县金穗配货中心销售的、宁夏伊芝元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牌兹特目芝麻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0日
日期: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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