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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教育局联合发布 2022年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02-21 13:57 来源: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春季开学在即,为保障师生饮食安全,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就校园食品安全提示如下。
  春季开学在即,为保障师生饮食安全,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就校园食品安全提示如下:
 
  1.提前筹划,高起点展开。各学校、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保安全、保稳定”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抓实。要加强对供餐准备及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提前筹划、明确责任、精细设计、及时展开。
 
  2.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制度。开学前,各学校、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整改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同时,食品安全制度的适用性自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经营过程控制自查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每半年向所属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做出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率达到100%。
 
  3.严格查验进货原料。各学校、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按食品原料供货要求,严格筛选食品原料供应商。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重点加强对米、面、油、肉、食品添加剂、乳制品、水产品、调味品等8大类食品的采购贮存管理。供餐前对库存食品进行彻底清查,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
 
  4.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各学校、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烧熟煮透食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彻底清洗消毒餐具用具、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等。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
 
  5.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各学校要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加强对校园食堂和校内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健全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明确各环节、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要求,及时研究解决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执行准入制度,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签订责任书,索取并保存其相关证明。中小学、幼儿园要制定陪餐制度和计划,明确陪餐人员和要求,做好陪餐记录。
 
  6.开展“餐饮服务规范年”活动。开学前,各学校、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提高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规定、加工操作流程、违法行为处罚、食源性疾病预防等相关知识掌握程度。学校要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7.加强疫情防控管控。广大师生要做好个人防护,饭前要洗手,不扎堆用餐。各学校、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从业人员要全员接种疫苗,加强健康监测。尽量避免采购和加工进口冷链食品,如确需采购和加工的,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查验和操作。
 
  春季由于气温回暖导致湿度变大,是微生物生长繁殖活跃期,如不注意饮食卫生,极易发生食源性疾病,在此,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教育局提醒广大师生日常就餐时要厉行节约、科学饮食,抵制铺张浪费,养成良好的健康饮食习惯,确保身体健康。
日期: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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