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中国食品 » 内蒙古2022年“衣食住行”等重点民生领域“铁拳”整治行动典型案例(第...

内蒙古2022年“衣食住行”等重点民生领域“铁拳”整治行动典型案例(第六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11-17 08:59 来源:内蒙古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2022年,全区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和重点行业,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18类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办一批典型案件,有力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将“衣食住行”等重点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第六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涉及食品的案例有3个。
  2022年,全区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和重点行业,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18类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办一批典型案件,有力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将“衣食住行”等重点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第六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涉及食品的案例有3个:
 
  案例七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内蒙古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2022年7月5日,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内蒙古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700元,罚款人民币5.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2年5月5日,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内蒙古某食品有限公司的生产的食品被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生产的糕点食品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九 包头市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包头市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2022年2月24日,包头市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包头市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超过食品标准限量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24.32元,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1年12月3日,包头市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包头市某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央世炒美葵过氧化值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从包头市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共购进优级炒美葵20KG。当事人经营超过食品标准限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包头市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十 锡林郭勒盟镶黄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镶黄旗某炒货店经营过氧化值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多味瓜子案
 
  2021年12月24日,锡林郭勒盟镶黄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镶黄旗某炒货店经营过氧化值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1年10月15日,镶黄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内蒙古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镶黄旗某炒货店经营销售的多味瓜子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过氧化氢值项目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多味瓜子当事人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违法行为。镶黄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执法稽查局
日期:2022-11-17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