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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领域率先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 实现线上线下双轨运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11-17 09:03 来源:内蒙古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11月15日,内蒙古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领域“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模块内容在内蒙古市场监管局智慧监管“风控平台”正式上线,全区21家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全部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标志着内蒙古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领域在推进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上完成阶段性目标。
  11月15日,内蒙古特殊食品食盐生产领域“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模块内容在内蒙古市场监管局智慧监管“风控平台”正式上线,全区21家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全部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标志着内蒙古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领域在推进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上完成阶段性目标。
 
  安排部署走在先。
 
  特殊食品处把贯彻落实“两个文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按照总局“两个文件”要求和自治区局安排部署,迅速细化工作举措,第一时间着手研究在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中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对全区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第一时间设计添加风控平台“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模块,为推进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打好坚实基础。11月3日,下发《关于督促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加快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盟市局督促辖区内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企业于11月15日前,全面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并做好企业新机制工作记录,确保“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顺利推进。
 
  人员配备走在先。
 
  特殊食品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动员企业配备人员,受疫情影响,在微信群内对各企业开展宣传动员,指导全区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规定》要求,依法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截至10月20日,全区1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6家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的17名食品安全总监和58名食品安全员已全部配齐到岗(其中一家企业同时生产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共用一名总监),并通过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官网、官方公众号、官方微博进行公示。
 
  培训学习走在先。
 
  特殊食品处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推进“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以及如何使用风控平台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于10月22日开展线上培训,各盟市特殊食品监管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全区特殊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共112人参加培训,取得预期效果,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
 
  下一步,特殊食品处将继续按照总局要求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专班工作部署,结合特殊食品及食盐条线实际情况,推进《规定》落地落实:一是完善风控平台模块功能,进一步提升特殊食品及食盐领域智慧化监管能力;二是加强线上线下落实《规定》要求的督导检查,推动机制运行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三是推进《规定》要求在特殊食品及食盐经营环节的落实,着力规范全区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经营行为,全力保障特殊食品及食盐质量安全。
 
  来源:特殊食品处
日期: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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