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农业农村部 »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规范畜禽屠宰检疫有关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规范畜禽屠宰检疫有关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11-28 13:33 来源: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原文:
核心提示:新修订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检疫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2〕31号)要求,现就畜禽屠宰检疫以及出具动物检疫证明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省动卫屠宰站、省动物疫控中心、省农检中心:
 
  新修订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检疫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2〕31号)要求,现就畜禽屠宰检疫以及出具动物检疫证明(以下简称“出证”)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对畜禽胴体及生皮、原毛、绒、脏器、血液、蹄、头、角等直接从屠宰线生产的畜禽产品,经检疫合格后出证。
 
  二、应当检疫出证的畜禽胴体包括畜禽经宰杀、放血后除去毛、内脏、头、尾及四肢(腕及关节以下)后的躯体部分,也包括家畜躯体部分的二分体、四分体。
 
  三、对在本屠宰企业内分割加工的畜禽产品,暂时继续出证。
 
  四、对到达目的地后分销的畜禽产品,不再重复出证。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日期:2022-11-28
 
 地区: 陕西 中国
 行业: 畜禽肉品
 标签: 管理 动物 畜禽 屠宰
 科普: 管理 动物 畜禽 屠宰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