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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二批“你点我检”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08-14 08:39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本次共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6类食品153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29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覆盖全市辖区内的886家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你点我检”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活动。通过网络投票、问卷调查、现场征集等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广泛征集公众意见,确定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食品品种开展专项监督抽检。现将第二阶段“你点我检”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共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6类食品153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29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覆盖全市辖区内的886家生产经营单位。检测项目见附件。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大渡口区马先生生鲜食品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川区兴远餐馆销售的鸡爪,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
 
  (三)万州区冉毛商贸行销售的、标称重庆三峡笋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小野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长寿区新壹家生活超市销售的精品山东亮茄,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中心医院金钗井肖昌云销售的辣椒,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武隆区文杰餐饮餐厅加工自制的红糖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重庆市巴南区姜家镇纹石街53号对面李细龙销售的高粱酒6元,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重庆市荣昌区吴家镇祥和路2号附17号郑安英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2日
日期: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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