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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湖北省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08-21 16:40 来源: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根据国务院食安办等5部委联合印发的《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食安办发〔2023〕17号)和《省食品药品安全办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制度建设计划的通知》(鄂食药安办函〔2024〕3号)要求,前期通过系统内和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专家专题研究、走访调研等方式,对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湖北省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9月20日前反馈省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分级量化管理工作,提升监管效能,强化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根据国务院食安办等5部委联合印发的《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食安办发〔2023〕17号)和《省食品药品安全办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制度建设计划的通知》(鄂食药安办函〔2024〕3号)要求,前期通过系统内和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专家专题研究、走访调研等方式,对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湖北省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9月20日前反馈省市场监管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网站(网址:https://scjg.hubei.gov.cn/),通过首页“互动交流”中的“调查征集”栏目反馈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23084299@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湖北省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意见”字样,反馈意见请填写在附件3《征求意见反馈表》。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号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餐饮处,邮政编码:430071。请在信封上注明“《湖北省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意见”字样。
 
     附件.doc:1.湖北省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2.关于《湖北省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说明
 
  3.征求意见反馈表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0日
日期: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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