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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蘑菇食物中毒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3-07-19 16:49 来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核心提示:为保护公众健康,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再次提示:公众不要自行采摘、食用野生蘑菇;采购食用菌必须到正规市场;一旦出现中毒症状,应当尽快催吐,同时尽快送到医院治疗;患者如能携带吃剩的蘑菇,可以辅助医生的诊断和治疗。同时,各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公众的健康教育,尤其是毒蘑菇中毒高发地区。

  我国每年都会发生因采食野生蘑菇造成的中毒甚至死亡案例,尤以6-10月为高发期,它已成为对我国居民威胁最大的食源性疾病之一。来自食源性疾病爆发报告系统的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共发生毒蘑菇中毒201起,导致76人死亡,占食源性疾病死亡人数的60.8%。今年1-6月共报告毒蘑菇中毒35起, 213人患病,死亡18人,大部分由家庭误食引起。近期,云南省玉溪市又接连发生多起食用野生蘑菇导致的中毒事件,已陆续有数十人中毒,多人死亡。

  为保护公众健康,我中心再次提示:公众不要自行采摘、食用野生蘑菇;采购食用菌必须到正规市场;一旦出现中毒症状,应当尽快催吐,同时尽快送到医院治疗;患者如能携带吃剩的蘑菇,可以辅助医生的诊断和治疗。同时,各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公众的健康教育,尤其是毒蘑菇中毒高发地区。

  此外,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共同编制的蘑菇中毒防治手册可作为地方政府的宣教参考:

  (PDF版,右键另存即可)

日期:201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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