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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食安办部署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10-16 10:51 来源:浙江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为打击农村食品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解决和消除农村食品市场突出问题和潜在隐患,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生产经营秩序,近日,温岭市食安办根据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药监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食安办〔2014〕14号)的文件要求,部署开展该市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

    为打击农村食品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解决和消除农村食品市场突出问题和潜在隐患,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生产经营秩序,近日,温岭市食安办根据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药监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食安办〔2014〕14号)的文件要求,部署开展该市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行动。

    一是设立领导小组,强化统筹协调。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该市食安办、市工商局和市质监局联合成立温岭市“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四打四规”办公室),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也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监管责任,提出整治措施和目标任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等。

    二是突出整治重点,强化“四清”行动。结合农贸市场自制食品“清源行动”,集中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清理规范、经营者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落实情况整治以及生产经营劣质食品、“傍名牌”、“山寨食品”等违法行为整治。做好无证照清查、小作坊清理、小超市小餐饮清源、“两超一非”清剿等“四清”行动,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生产经营行为。

    三是严惩违法行为,强化意识提升。各监管部门深入查处农村食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形成震慑作用,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意识、法律责任意识、诚信自律意识和理性维权意识。实现农村食品市场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生产经营行为合规、生产经营过程可控的目标,构建安全有序的农村食品市场环境。

日期:201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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