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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长兴县标本兼治强化农贸市场自制食品长效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12-01 11:20 来源:浙江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日前,长兴县局扎实开展农贸市场自制食品“清源”行动,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重拳重典、标本兼治、长效监管”的要求,全面落实 “5个”目标。

    日前,长兴县局扎实开展农贸市场自制食品“清源”行动,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重拳重典、标本兼治、长效监管”的要求,全面落实 “5个”目标。

    一是加大抽样检测力度,保证食品质量安全。该局共开展146批次的自制食品抽样检测活动,抽检产品覆盖部市场销售的所有自制食品,如卤味、米面制品、淀粉制品、鱼糜制品(鱼元)、水发制品、酱腌菜、血制品等,通过技术手段甄别伪劣食品,确保了自制食品质量安全可靠,同时,还对自制食品100%开展溯源追踪核查,对经营者提供的进货来源信息进行了核实,对制售分离的制作点进行现场检查,确保食品和原料来源明。

    二是实施“分类准入,分流监管”的模式。对于卤味烤禽类制售分离生产经营单位的许可,参照甜品站的许可要求,对加工点视为餐饮主店,对其附属的销售场所视为附属店,主店和附属店分别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与营业执照,主店的餐饮证标注其含销售点(附属店)的个数并标明各附属店的经营地址;销售点(附属店)的餐饮证上标注所属主店的信息。对于米面制品、鱼圆等制售分离的食品加工点,纳入食品加工小作坊许可范围,对照已制定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标准,达到条件的,发放小作坊许可证,并办理营业执照。

    三是建立自制食品及散装食品的来源明示制度,即市场销售的自制食品必须标明品名、配料、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加工单位名称、许可证编号等信息,确保市售的食品做到“来源明,质量信息清”,让消费者看得到产品加工来源,弄得清产品的质量信息,明明白白消费。同时通过标识的市场引领作用,营造业主建立“以质取胜”的质量竞争意识,也便于执法人员日常监管。

日期:2014-12-01
 
 地区: 浙江 湖州市
 行业: 餐饮
 标签: 自制食品 监管
 科普: 自制食品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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