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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食药监局关于开展“冻肉”产品市场清查工作的通知(赣食药监食品流通〔2015〕2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06-26 13:46 来源:江西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江西省食药监局关于开展“冻肉”产品市场清查工作的通知(赣食药监食品流通〔2015〕2号)

各设区市、樟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据新华网等媒体报道,近日,湖南长沙海关在破获的一起特大走私案件中查扣了大量涉嫌走私冻牛肉、冻鸭脖、冻鸡爪等物品,其中一些走私“冻肉”包装上的生产日期距今长达三四十年,已严重腐败变质。为防止这些违法走私“冻肉”流入我省市场,保障我省食用农产品市场消费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密切跟踪事件,加强舆情监测

    请各地按照依法、及时、客观、高效、有序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快速反应、协作配合,密切跟踪此事件舆情,做到食品安全风险早发现、舆情信息早反映、问题食品早处理,并加强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市场监管

    各地要以农贸市场、超市、商场和肉品专营店为重点区域,以冷冻畜禽肉品为重点品种,立即开展市场清查工作。一要查清来源。凡来源于湖南长沙的“冻肉”产品,一律要求经营者提供相关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对未提供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一律要求经营者停止销售、下架封存并做好登记。二要追根溯源。凡销售进口“冻肉”产品的,一律要求经营者提供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有效合格证明。对不能提供的,一律要求经营者提供供货商的有效合法证明,并追查其来源。三要严肃处理。要对涉嫌问题“冻肉”产品组织开展监督抽检,对存在销售腐败变质和经检验不合格“冻肉”产品的行为,一律依法查处。对涉嫌走私等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舆情监测工作,及时追踪了解相关情况,认真开展对长沙出现的涉嫌问题“冻肉”产品的市场清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强化检查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执法无空白、监管无盲区。

    2.加强执法,排查隐患。各地要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网络作用,借助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等手段,加大检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及时发现、消除肉品市场安全隐患,并依法追根溯源,严厉查处各类肉品违法经营行为。

    3.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与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农业以及公安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及时通报相关信息。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对在市场清查、案件查办过程中涉及到的信息,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食安办,并逐级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发布相关信息。

    请各地于7月9日前将清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流通处(联系电话:0791-88555372)。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25日

日期:201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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