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中国食品 » 台湾地区2017年7月1日起要求食品接触面含塑料材质的食品器具容器包装依...

台湾地区2017年7月1日起要求食品接触面含塑料材质的食品器具容器包装依法标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4-20 11:50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原文:
核心提示:2016年4月18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41304937号公告,修正“应标示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装品项”,并自2017年7月1日生效。

2016年4月18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1041304937号公告,修正“应标示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包装品项”,并自2017年7月1日生效。

    应标示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装品项

    一、  食品接触面含塑料材质的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装,贩卖前应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二十六条标示。

    二、 自生效日期起制造的产品适用本规定。

    修正总说明及对照表详见: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8490

日期:2016-04-20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