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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总局通报2批次水果及其制品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6-09-14 07:56 来源:食品伙伴网 
核心提示:据国家食药监总局消息,9月13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128号)。通告显示,两批次水果及其制品被检出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食品伙伴网讯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消息,9月13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128号)。通告显示,两批次水果及其制品被检出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2批次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
 
    铭果世嘉旗舰店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昌吉市昊弘达食品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新疆昌吉市绿果缘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半边梅,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检出值为3.0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g/kg)高出2倍。
 
    贺州市八步区泰和水果超市销售的标称广西贺州市芬芳果蔬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黄皮,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检出值为0.3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不合格指标解读
 
    甜蜜素是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或钙盐的商品名,属于食品添加剂中的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30~80倍,甜味纯正、自然,不带异味,且性质稳定。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稳定剂、抗氧化剂、防腐剂、螯合剂、防止金属离子引起的变色、变质、变浊及维生素的氧化损失。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可对粘膜、上呼吸道和对眼睛、皮肤产生刺激作用。长期大量食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国家食药监总局称,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及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各地查处情况于2016年11月30日前上报并向社会公布。
日期:201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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