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被抽样单位、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天津市蓟县刘亚娟小吃部生产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国家标准;天津市蓟县老伙计豆制品厂生产销售的大块腐乳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国家标准;天津市宁宁顺心百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天津市北辰区津河藕粉制品厂生产的津河藕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不符合国家标准。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辖区静海区、北辰区、蓟州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区县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