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市场监管局 » 宁夏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警示函(2018年第61号)

宁夏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警示函(2018年第61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8-07-23 17:23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体系检查工作组对银川市白氏恒丰食品有限公司的生产环境条件、原辅料采购及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召回、从业人员管理、企业管理及生产资质等8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企业存在的问题函告如下。
贺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体系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银川市白氏恒丰食品有限公司的生产环境条件、原辅料采购及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召回、从业人员管理、企业管理及生产资质等8个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企业存在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
 
  1、没有洗鸡蛋的设施,鸡蛋未清洗直接使用。不符合GB8957-2016《糕点、面包卫生规范》中条款“4.1.3直接使用鸡蛋作为原料的工厂,应设有洗蛋间,洗蛋间应有洗蛋、消毒设施。”和GB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中条款“4.1.1厂房和车间的内部设计和布局应满足食品卫生操作要求,避免食品生产中发生交叉污染”的要求。
 
  2、醒发室内顶棚有冷凝水滴,下方有正在醒发的产品。不符合GB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中条款“4.2.2.2 顶棚应易于清洁、消毒,在结构上不利于冷凝水垂直滴下,防止虫害和霉菌孳生”的要求。
 
  3、员工未在更衣室内更换工作服,通过风淋门后再穿工作服;风淋室内地面长时间未清理,污染严重。不符合GB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中条款“5.1.5.1 生产场所或生产车间入口处应设置更衣室;必要时特定的作业区入口处可按需要设置更衣室。更衣室应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的要求。
 
  4、企业生产用水为自来水,没有水质合格的检测报告。不符合GB5749-2006对生产生活用水的基本要求。
 
  二、生产过程控制方面
 
  1、配料室内食盐装在香精瓶内,并无标签标识。不符合GB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中条款“7.2.3 加工前宜进行感官检验,必要时应进行实验室检验;检验发现涉及食品安全项目指标异常的,不得使用”的要求。
 
  2、面包使用的食品防腐剂是脱氢乙酸钠,配料中用量30mg,经过现场的配料表计算为0.78g/kg。不符合GB2760-2014规定最大使用量0.5g/kg的要求,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
 
  3、抽样查看“奶油吐司面包”“主食面包”“奶油提子面包”“梅花蛋糕”4个产品,这4个产品的配方不同,但标签上的“营养标签”上标注内容完全相同;企业使用的防腐剂为“脱氢乙酸钠”,但在所有产品标签标注使用的防腐剂为“丙酸钙”。不符合《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中条款“3.1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 中条款“4.1.3.1.4 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其在 GB2760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可以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也可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并同时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或国际编码(INS号)”的要求。
 
  4、加工现场工作人员未戴手套,手部直接与面包接触。不符合GB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中条款“8.5.1 食品包装应能在正常的贮存、运输、销售条件下最大限度地保护食品的安全性和食品品质”的要求。
 
  三、出厂检验方面
 
  1、抽查产品均未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不符合GB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中条款“9.3 检验室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各项检验的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应建立产品留样制度,及时保留样品”的要求。
 
  2、实验室只有1名兼职检验人员,检验人员有资格,但不在岗。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中第十四条“申请人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的要求。
 
  四、不合格食品管理和召回方面
 
  未建立产品信息追溯系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第四十二条款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的要求。
 
  五、从业人员管理方面
 
  1、企业仅有一名兼职检验员,检查当天并未在岗。不符合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中条款“9.2 自行检验应具备与所检项目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能力;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人员按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检验仪器设备应按期检定”的要求。
 
  2、企业招录的新员工未取得健康证明就已开始从事生产工作。不符合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中条款“6.3.1.2 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上岗前应接受卫生培训”的要求。
 
  宁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体系检查工作组已在检查过程中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你局和银川市白氏恒丰食品有限公司。请你局按照属地管理职责,针对上述警示通报的问题,指派专人监督企业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于2018年8月16日前函告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整改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对整改不彻底的,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责成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理。
 
  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3日
日期:2018-07-23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