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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19年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9-11-12 11:05 来源: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2019年以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持续推进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全省户外、互联网广告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广告监管,强化执法办案,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广告市场环境。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2019年以来,黑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持续推进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全省户外、互联网广告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广告监管,强化执法办案,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广告市场环境。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黑龙江艺星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互联网违法医疗广告案

  黑龙江艺星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在其网站发布“小静30岁先天性平胸”等资料及形象进行宣传,该广告使用小静个人形象是该公司签约模特,并签订了肖像权使用同意书。该公司利用广告代言人发布医疗违法广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2019年3月18日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责令停止发布,并处以110000元罚款。

  二、哈尔滨博仁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教育培训违法广告案

  哈尔滨博仁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在其网站主页利用培训受益者往届毕业生党宏阳、刘邦伯的名义和形象作推荐证明。该培训学校发布教育培训违法广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2019年3月4日哈尔滨市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培训学校责令停止发布,并处以2400元罚款。

  三、哈尔滨协和不育不孕医院互联网违法医疗广告案

  哈尔滨协和不育不孕医院在其网站宣传“自体基因免疫激活疗法”治疗前列腺炎,并在其网站科室板块介绍“阴茎背深静脉埋术70%的人说效果好”等含有医疗技术和诊疗方法的内容。该医院发布医疗违法广告行为,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9年3月14日哈尔滨市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医院责令停止发布,并处以10000元罚款。

  四、哈尔滨天鹅购物有限公司违法食品广告案

  哈尔滨天鹅购物有限公司在其哈尔滨电视台天鹅购物频道发布“真正保命、保健康、不得病”海参肽蛋白粉食品广告,该食品广告使用与医疗、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该公司发布食品违法广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五十八条规定。2019年4月30日哈尔滨市平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责令停止发布,并没收广告费2500元,处广告费用两倍5000元罚款。

  五、大庆市让湖路区将氏口腔医院违法医疗广告案

  大庆市让胡路区将氏口腔医院在其网站发布“双下牙义齿修复”医疗广告,该广告利用患者刘定健名义形象作推荐证明,该医院发布医疗违法广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五十八条规定。2019年10月21日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医院责令停止发布,并处以2000元罚款。

  六、佳木斯市向阳区好施水彩漆专卖店虚假违法户外广告案

  佳木斯市向阳区好施水彩漆专卖店在其经营的专卖店室外高空牌匾发布“可以喝的健康好施水彩漆”户外广告,该广告宣传“负氧离子生态漆,室内空气维生素,去除甲醛、净化空气”等虚假内容,该专卖店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2019年3月27日佳木斯市向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专卖店责令停止发布,并处以4000元罚款。

  七、伊春栖枫林食用菌种植有限公司互联网违法食品广告案

  伊春栖枫林食用菌种植有限公司在其阿里巴巴“伊春食用菌”店铺销售猴头菇干货,在2018新货宣传语中介绍猴头菇药理作用含有“抗溃疡和抗炎作用、抗肿瘤作用、降低血糖和血脂作用”等内容,该食品广告内容使用与医疗、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该公司发布食品广告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第五十八条规定,2019年5月14日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青分局依法对该公司责令停止发布,并处以1500元罚款。

  八、嫩江县博康健康养生馆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案

  黑河市嫩江县博康健康养生馆在其室内违法散发“硒硒相关,补硒刻不容缓”的麦硒康冲剂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单。该健康养生馆未经审查擅自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八条规定。2019年4月30日黑河市嫩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健康养生馆责令停止发布,并处以5000元罚款。

  九、绥化同仁医院互联网违法医疗广告案

  绥化市绥化同仁医院在其网站发布“同仁妇产-SHE S国际保宫无痛人流术”医疗广告,利用卞国玲、孟永红等医生作证明,广告含有介绍医疗技术和诊疗方法等内容。该医院发布医疗广告违法行为,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十二条规定。2019年9月23日绥化市北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医院责令停止发布,并处以10000元罚款。

  十、兰西泓慈医院违法户外医疗广告案

  绥化市兰西县兰西泓慈医院在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况下,在兰西58处公交站点违法发布户外医疗广告。该医院发布违法医疗户外广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八条规定。2019年4月28日绥化市兰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医院责令停止发布,并处以12000元罚款。
日期: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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