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允许标准中包含的情物油和植物油酯标上标注食用的字样;
2. 修订植物油的分类,增加了特殊植物油(指加了调味剂、芳吾物质、功能性成分的产品)的类别,并规定必须在标签中注明产品分类名称;
3. 修订了混合植物各成分的标示要求;
4. 规定植物油脂的包装上应说明来源油料植物的书称;
5. 修订蛋黄酱的定义,规定产品中可以使用其他原科替代蛋黄,终产品不含蛋黄成分,但必须在产品标签上以持殊醒醒目的方式进行说明。
该修正案意见反期至202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