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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体乳与含乳饮料,你喝对了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6-24 09:01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贺小萍   原文:
核心提示: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健康意识的逐步增强,人们对液体乳的消费需求也越来越大。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液体乳种类繁多,令消费者眼花缭乱。普通消费者尤其是中老年人和少年儿童在液体乳和含乳饮料的消费选择上存在一些困惑和误区。为了指导消费者正确选择液体乳和含乳饮料,四川省市场监管局邀请食品安全专家特作如下消费提示: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健康意识的逐步增强,人们对液体乳的消费需求也越来越大。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液体乳种类繁多,令消费者眼花缭乱。普通消费者尤其是中老年人和少年儿童在液体乳和含乳饮料的消费选择上存在一些困惑和误区。为了指导消费者正确选择液体乳和含乳饮料,四川省市场监管局邀请食品安全专家特作如下消费提示:
 
  一、产品介绍
 
  液体乳是指以生牛(羊)乳为原料,经净化、均质、杀菌等工艺处理后包装销售的液态乳制品。市面上销售的液体乳产品分为灭菌乳、巴氏杀菌乳、调制乳和发酵乳。液体乳产品特点见表1。
 
  表1 液体乳产品特点
食品名称
主要原料
是否含有其他原料
是否允许添加食品添加剂
pH值是否改变
灭菌乳
以生牛(羊)乳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复原乳
不变
巴氏杀菌乳
以生牛(羊)乳为原料
不变
调制乳
不低于80%的生牛(羊)乳或复原乳
允许含有
允许添加
不变
发酵乳
以生牛(羊)乳或乳粉为原料
降低
风味发酵乳
以80%以上生牛(羊)乳或乳粉为原料
允许含有
允许添加
降低
  含乳饮料是以乳或乳制品为原料,加入水及适量辅料经配制或发酵而成的饮料制品。含乳饮料还可称为乳(奶)饮料、乳(奶)饮品。含乳饮料分为配制型含乳饮料、发酵型含乳饮料和乳酸菌饮料。
 
  二、选购方法建议
 
  1.初步直观判断产品大类可以通过产品标准号,灭菌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2010);巴氏杀菌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GB 19645-2010);调制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GB 25191-2010);发酵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19302-2010);含乳饮料:《含乳饮料》(GB/T21732-2008),部分产品实行企业标准。
 
  2.通过产品的外观及标签标识信息进行判断和选择:
 
  (1)看外包装情况,应无破损、漏液或胀袋现象。
 
  (2)看生产加工日期,尽量选择就近日期生产的或距离保质期结束较远的产品。
 
  (3)看食品名称,凡是在食品名称中有“饮料(饮品)”、“乳味(奶味)”字样的都不属于液体乳。
 
  (4)看配料表,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配料表中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液体乳是以生牛(羊)乳为主原料,将乳原料排在“水”或者其他配料后面的,属于含乳饮料不属于液体乳。
 
  (5)看蛋白质含量,从产品标签或者标签上的营养成分表中看蛋白质的含量情况,见表2。
 
  表2 液体乳和含乳饮料蛋白质含量规定
液体乳
品种
蛋白质(g/100g
灭菌乳
牛乳:≥2.9               
羊乳:≥2.8
巴氏杀菌乳
牛乳:≥2.9
羊乳:≥2.8
调制乳
≥2.3
发酵乳
发酵乳:≥2.9        
风味发酵乳:≥2.3
含乳饮料
配制型含乳饮料
≥1.0
发酵型含乳饮料
≥1.0
乳酸菌饮料
≥0.7
  3.尽量在正规商场或者大型超市选购产品,并且选择大型、知名或者自己熟悉的正规加工企业。
 
  三、贮存方式建议
 
  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规定,产品包装上应标注贮存条件,购回的液体乳和含乳饮料在家存放时,应符合产品标签明示的储存条件。如巴氏杀菌乳,贮存温度为2℃-6℃,该产品保质期较短,消费者购买巴氏杀菌乳后应进行冷藏贮存,并在保质期内食用。若购买灭菌乳和调制乳,可在常温下放置,保质期一般都在6个月及以上。若大包装产品开封后不能一次性饮用完,应密封好且尽可能在两三天内饮用完,并将开封后的液体乳产品放入冰箱冷藏避免变质。
 
  四、其他建议
 
  1.需要补给身体蛋白质的消费者,建议选择液体乳产品。
 
  2.根据自身体质和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液体乳产品,比如全脂型液体乳适合正需要营养的青少年或体重正常的成年人;低脂型液体乳适合消化能力比较差、血脂比较浓和正在减脂的人群;脱脂型液体乳适合想保持身材和体重超标的人群。
 
  3.购买进口产品应注意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如香港、澳门、台湾),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可不标示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4.购买产品应索要和保留购买凭据,出现问题可作为维权依据。

  供稿专家: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高级工程师 贺小萍

  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助理工程师 郭庆

  审稿:四川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处
日期:2021-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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