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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五一”假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04-29 09:32 来源:鄂尔多斯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为确保全市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为确保全市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1 采购食品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正规商场、超市、市场和网购平台,食品选购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签、认证标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要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观察是否新鲜,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等现象。对于需要冷藏和冷冻的食品,购买时应注意是否符合相应的贮存条件。坚决做到不采购、不接收、不食用野生动物,不购买未经检验检疫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
 
  2 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应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查看食品的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或SC标志等标识是否清楚、齐全,外包装是否整洁,有无破损,是否在保质期限内。春夏季是土豆易发芽期,食用发芽土豆很容易引起食物中毒,请不要购买和食用发芽过多或皮肉大部分变为青紫色的土豆。不随意采摘、购买、食用野菜野蘑菇,避免食用野菜野蘑菇中毒。
 
  3 外出就餐一定要选择有食品经营资质的餐饮单位就餐,不在无证的酒楼饭店及流动摊点消费。外出聚餐前做好预约错峰出行,可使用扫码点餐,减少接触。用餐时建议使用公勺公筷,与他人保持一定的社交距离;用餐后不聚集、不逗留,尽快撤场。消费时索要发票或收据。结账时最好采取电子方式支付,避免密切接触。
 
  4 按照《鄂尔多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相关要求,“五一”假期期间不提倡聚集和聚会,不允许大规模的聚集。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各地疫情防控规定,自觉践行《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公筷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5 网络订餐时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完整,食材质量是否新鲜,应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尽量选择“无接触”式配送。收到订餐食品后,要注意查看食品质量并保留消费凭证。
 
  6 节日期间应科学合理饮食。进食须加节制,荤素相兼,油炸食品、甜食宜适量,以免骤然增加胃肠消化功能的负担,引起急性胃肠炎、胰腺炎、胆囊炎等疾病,尤其是患有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病症的人群应少饮酒,平衡膳食,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
 
  7 消费者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投诉时应按规定保存好认为存在问题的食物原状,保存好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发生疑似食物中毒,要及时就诊,并应保存好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以便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8日
 
日期: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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