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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食品药品典型案例(第五十三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05-13 09:08 来源: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食品药品典型案例(第五十三批),涉及烟台市蓬莱区宝开盛超市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案;蓬莱市蓬莱阁街道汇海海珍品经销处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案;烟台市蓬莱区方霞小吃店地面杂物乱放的行为构成了环境不整洁的行为案;蓬莱市大柳行洪娟商店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案等。
  烟台市蓬莱区宝开盛超市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案
 
  2022年3月10日,蓬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烟台市蓬莱区宝开盛超市进行现场检查,该店相关产品当事人现场未提供出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合格证明文件。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022年3月25日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蓬莱市蓬莱阁街道汇海海珍品经销处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合格证明文件案
 
  蓬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蓬莱市蓬莱阁街道汇海海珍品经销处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现场未提供出所售产品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合格证明文件。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烟台市蓬莱区方霞小吃店地面杂物乱放的行为构成了环境不整洁的行为案
 
  蓬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烟台市蓬莱区方霞小吃店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地面杂物乱放的行为构成了环境不整洁的行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蓬莱市大柳行洪娟商店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案
 
  蓬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蓬莱市大柳行洪娟商店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现场未提供出所售食品的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购进票据和合格证明材料。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烟台市蓬莱区宁浩全羊馆未取得健康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蓬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烟台市蓬莱区宁浩全羊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当事人未能提供出现场从业人员的的有效健康证明,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蓬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儿女警告的行政处罚。
 
  烟台市蓬莱区栓婷快餐店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蓬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烟台市蓬莱区栓婷快餐店进行现场检查,对该单位经营的标签标识为“内蒙小米”的食品进货查验情况进行检查,当事人未能提供出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烟台市蓬莱区开智学习用品超市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和合格证明材料案
 
  2022年3月14日,蓬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烟台市蓬莱区开智学习用品超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该商店经营的文四*回头客52g的进货查验情况进行检查,当事人未能提供出供货者的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烟台市蓬莱区腾霞日用百货超市食品生产经营者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案
 
  2022年3月21日,蓬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烟台市蓬莱区腾霞日用百货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单位经营场所中摆放了散装食品,一名从业人员没有提供有效健康证明。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蓬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烟台市蓬莱区桂玲商店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2022年3月16日,蓬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烟台市蓬莱区桂玲商店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未能提供出供货者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烟台市蓬莱区百信超市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2022年3月16日,蓬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烟台市蓬莱区百信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未能提供出供货者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烟台市蓬莱区夏某庆火锅店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2022年3月16日,蓬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烟台市蓬莱区夏某庆火锅店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未能提供出供货者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022年3月29日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烟台市蓬莱区铭淼超市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案
 
  2022年3月12日,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烟台市蓬莱区铭淼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现场未提供出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购进票据和合格证明材料。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烟台市蓬莱区木阳面馆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资质证明材料和合格证明材料案
 
  2022年3月29日,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烟台市蓬莱区木阳面馆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现场未提供出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和合格证明材料。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烟台市蓬莱区尚运日用品百货店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案
 
  2022年3月18日,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烟台市蓬莱区尚运日用品百货店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现场未提供出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购进票据和合格证明材料。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烟台市蓬莱区群汇美食店未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消毒案
 
  2022年3月3日,蓬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烟台市蓬莱区群汇美食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有消毒柜,消毒设备未运行,当事人未能提供2022年消毒记录。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烟台市蓬莱区宝玉超市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案
 
  2022年3月3日,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烟台市蓬莱区宝玉超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蓬莱市北沟源雯日用品商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2022年3月7日,蓬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蓬莱市北沟源雯日用品商店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蓬莱市北沟镇凯林商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2022年3月8日,蓬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蓬莱市北沟镇凯林商店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烟台市蓬莱区龙腾商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2022年3月8日,蓬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烟台市蓬莱区龙腾商店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烟台市蓬莱区思诚便利店未按规定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案
 
  2022年3月28日,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烟台市蓬莱区思诚便利店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2021年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文件。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烟台市蓬莱区广易购超市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开展自查案
 
  2022年3月15日,蓬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烟台市蓬莱区广易购超市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未提供出安全自查材料。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烟台市蓬莱区红发商店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开展自查案
 
  2022年3月15日,蓬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烟台市蓬莱区红发商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现场未提供出安全自查材料。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烟台市蓬莱区郜记米线店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具案
 
  2022年3月18日,蓬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烟台市蓬莱区淑青风味菜馆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有消毒柜消毒设备,未运行,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消毒记录。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2022年4月6日烟台市蓬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消毒,保存相关记录文件,并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日期:2022-05-13
 
 地区: 烟台市 山东
 行业: 认证体系 餐饮
 标签: 监督 管理 采购 食品 小吃
 科普: 监督 管理 采购 食品 小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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