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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这2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有鸡精调味料、怪味胡豆、白酒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12-21 11:29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文雯   
核心提示: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48号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2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重金属污染、农兽药残留、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食品伙伴网讯 近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48号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2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重金属污染、农兽药残留、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荣昌区昌元街道园绿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的老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酉阳县佳兴购物中心销售的朝天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秀山县渝俊火锅店销售的小米辣,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秀山县渝华超市销售的老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永川区钟前连食品经营部销售的仔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渝北区宝圣沪渝时代生活超市销售的红米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铅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毒物,进入人体后,少部分会随着身体代谢排出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沉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铅在生姜中的最大限量指标为0.1mg/kg,铅对人体具有慢性蓄积性的危害,长期摄入铅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神经系统、造血系统、心血管系统和泌尿系统造成损害。
 
  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新鲜蔬菜中最大限量值为0.05mg/kg。镉(以Cd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生长过程中富集了环境中镉元素。
 
  7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7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潼南区嘟欣散装白酒经营部销售的白酒,酒精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万州区高梁镇步云副食店销售的重庆怪味胡豆,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巫山县好客多副食经营部销售的鸡精调味料,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彭水县佳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商贸园店销售的、标称乐山市道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怪味胡豆(胡豆瓣),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开州区朱光玉火锅馆销售的、标称广州榕汇贸易有限公司经销的、新加坡广祥泰私人有限公司生产的广祥泰鸡饭老抽酿造酱油,氨基酸态氮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街道大佛段正街45号、65号卫国路市场内罗时容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河东市场1附34号吴文学销售的花生调味酱,过氧化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等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辨别出油脂酸败特有的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造成酸值(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食品生产者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油脂加工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环境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油脂的氧化酸败。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还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谷氨酸钠(C5H8NO4Na)是谷氨酸的钠盐,味精的主要成分,属于天然的最丰富的非必需氨基酸之一,也是一种食品添加剂,主要作用是增加食品的鲜味。味精中谷氨酸钠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控制成本,谷氨酸钠添加量不足。谷氨酸钠不达标主要影响味精的品质,表明产品鲜味不足、质量不过关,但是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5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卧龙西路分公司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谊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东衡槟城分公司销售的香蕉,吡虫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顺仕合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巴南区千汇生鲜食品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九十九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渝中区胜利路分公司销售的长豇豆,啶虫脒、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牛蛙、泥鳅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是一类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型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主要用于水稻、蔬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防治蚜虫、叶蝉、飞虱等害虫的杀虫剂。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香蕉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香蕉中吡虫啉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啶虫脒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啶虫脒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啶虫脒在荚可食类豆类蔬菜(菜豆、食荚豌豆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4mg/kg。豇豆中啶虫脒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垫江县孙氏白酒加工坊生产的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涪陵区明鑫农副产品加工厂生产的鲜苕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白酒中检出甜蜜素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成品白酒的口感,违规添加甜蜜素,也可能是白酒、配制酒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
 
  2批次餐饮具不合格
 
  2批次餐饮具检出其他污染、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春腾串串餐饮餐馆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春腾串串餐饮餐馆使用的筷子(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消毒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涤剂不符合标准;也可能是洗涤剂或消毒剂未彻底冲洗干净等。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此外,还有2批次食品不合格,分别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双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巴南区张元武餐馆加工自制的油酥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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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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