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中国食品 »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3-06-29 09:48 来源:牡丹江市场监管局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批)。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批),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东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东宁市某海鲜店重金属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案
 
  2023年2月2日,东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东宁市某海鲜店构成经营的食用农产品“皮皮虾(虾蛄)”重金属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2年12月12日,东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辽宁奉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报告,内容为2022年11月16日在东宁某海鲜店抽检了2.588kg皮皮虾(虾蛄),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东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黑龙江省某医药有限公司特殊食品与药品混放销售案
 
  2022年12月21日,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黑龙江省某医药有限公司特殊食品与药品混放销售行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2年12月1日,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黑龙江省某医药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店将保健食品与药品混放进行销售,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2022年12月6日执法人员再次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海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林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黑龙江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含有虚假内容广告案
 
  2023年4月20日,林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黑龙江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含有虚假内容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责令立即停止发布广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13日,林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收到由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互联网广告监测云平台转办的黑龙江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在1688网站上发布含有虚假内容的广告的违法线索。经查,该公司于2023年1月份开始在“互联网平台(1688网站)”运营上架沙棘原浆产品,发布产品期限为一年,在1688网站商品销售详情页面的中发布有“沙棘原浆VC宝库、多种营养元素增加身体抵抗力”等内容字样的宣传用语,发布食品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费用为471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林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牡丹江市爱民区某家小院、牡丹江市爱民区某烧烤店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和摆放反食品浪费宣传相关标识案
 
  2023年4月4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牡丹江市爱民区某家小院、牡丹江市爱民区某烧烤店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和摆放反食品浪费宣传相关标识的行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3年4月4日,牡丹江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餐饮单位进行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时,发现爱民区某家小院、牡丹江市爱民区某烧烤店经营场所内,未在醒目位置张贴和摆放反食品浪费宣传相关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来   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日期:2023-06-29
 
 地区: 牡丹江市 黑龙江
 行业: 认证体系
 标签: 监督 管理
 科普: 监督 管理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