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食品伙伴网讯 2024年1月4日,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21302837号公告,订定「食品原料魔鬼爪(Harpagophytum procumbens)叶之使用限制及标示规定」、「食品原料长柄菊(Tridax procumbens)之使用限制及标示规定」、「食品原料诺丽(Morinda citrifolia)叶之使用限制及标示规定」及「食品原料(洋)车前子壳之使用限制及标示规定」等四项规定,并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