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中国食品 » 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中秋期间月饼消费提示

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中秋期间月饼消费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09-04 13:46 来源:山东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随着中秋佳节临近,月饼消费进入高峰期,淄博市局现从食品安全角度就月饼选购、贮存和食用等方面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

    随着中秋佳节临近,月饼消费进入高峰期,淄博市局现从食品安全角度就月饼选购、贮存和食用等方面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月饼,并留存购物凭证。购买时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盛放容器是否清洁(特别是散装月饼)、包装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配料表、“QS”标识、生产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购买后按照包装标签标示的方法贮存,选择温度、湿度等适宜的贮存环境,贮存时限不能超过产品保质期。

    三、食用月饼前要保持个人卫生, 并注意洗净双手。月饼应在保质期内食用,食用前应注意观察月饼外观是否正常,有无异味、霉变等现象,一旦发现异常,应停止食用。

    四、不同类别月饼糖分、油脂等含量不同,消费者可根据个人喜好选购。大部分月饼糖分、油脂含量较高,建议不要过量食用,并保持均衡饮食。对于老人、儿童及肠胃不适者,建议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适量食用。

    五、消费者如果发现生产经营月饼的单位及购买的月饼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日期:2014-09-04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