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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食药局重拳出击整治规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5-06-10 17:06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 原文:
核心提示: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食品流通环节点多、面广、线长、食品种类繁多、问题食品频出和食品安全隐患不确定性因素多的实际情况,不断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周密部署,采取有力的监管措施,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了全市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

    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食品流通环节点多、面广、线长、食品种类繁多、问题食品频出和食品安全隐患不确定性因素多的实际情况,不断加大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力度,周密部署,采取有力的监管措施,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食品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了全市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

    一是开展了“百日清查、检查”专项执法行动。全市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行动,开展了为期100天的清查、检查专项执法行动。在“百日清查、检查”行动中,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把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列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场所,以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及肉制品、豆制品、酒类、饮用水、食用油、冷饮、糕点、儿童食品等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食品经营户的主体资格是否有效,“一票通”制度是否执行,是否建立超过保质期食品退市制度;督促各大超市对超过保质期食品进行及时自查清理,设定专区保存,对超过保质期食品回收的处置情况,以及查看商超内的现场制售环节;对索证索票是否到位,是否无检验合格证明和标签内容不完整的食品,是否符合贮存的条件及销售场所是否符合卫生条件,销售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个人卫生是否合格等进行了细致地规范;建立台账备查制度情况等。在清查、检查期间,全市出动执法人员5072余人次,清查、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4380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35余份,立案查处45起,结案24起,罚款19万元,取缔无证2家。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经营者,有效地净化了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市场,收到了良好的成效。

    二是开展校园周边食品专项整治。在2月下旬,在中小学即将开学之际,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较大的实际情况,该局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校园周边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县(市)、区以食安办牵头,联合城管等食安委成员单位,采取严防死守的策略,依法依规对校园周边的食品经营户、小饭桌、校外托餐机构等逐户进行检查,分门别类进行登记造册,规范经营行为,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了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为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于3月29日再次召开专题推进会议,对校园周边专项整治工作再次进行部署,开展了为期10天的校园周边重点整治行动,要求对校园周边50米内的食品超市、商贩、餐饮店一户一户进行检查,严格进行规范,对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立案处理,对食品流动摊贩城管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在重点整治期间,全系统共检查商超1299户次、商贩437户次、餐饮1199户次,立案查处5起,取缔食品流动摊贩90户,责令改正259起。通过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和重点整治行动,使校园周边食品市场得到了有效治理,确保了全市校园周边食品的安全。

    三是开展对廉价食品的专项整治。针对人民网转载《生命时报》刊登的《五毛钱食品害了孩子》的文章中,反映该市民航路小学附近的小卖部经营五毛钱小食品辣条、糖果等问题。该局高度重视,迅速做出反应,立即召集北三区局主管领导专题研究整治方案,并下发了关于对校园及周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开展检查的紧急通知,对全市廉价食品进行专项整治做出具体部署。要求全市食药监部门采取强硬的行政措施,遏制劣质小食品泛滥。尽管目前国家没有统一的标准,但绝不能因此无视廉价食品对青少年的危害,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要求学校周边不允许售卖可能影响孩子营养状况的食品,比如高盐、高糖、低蛋白质食品等,教育食品经营者主动不经营廉价劣质小食品。同时,联合教育部门,进行安全健康食品进校园活动,引导孩子们选择安全、营养、健康的食品,拒绝假冒伪劣。从多角度严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还将针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区域的学校周边、批发市场,开展全面抽检和监管,不留死角。目前,食品流通科联合龙沙区局对民航路小学周边超市出售的廉价食品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了牛肉布丁、炸鸡柳等问题食品40余袋,龙沙区局依法进行了扣留,将予以立案处理。

    四是大力推介绿色食品和特色食品经营。深入调研摸底,掌握全市绿色食品经营的具体情况,通过调研,掌握了全市绿色食品经营的详实情况,全市具有规模的绿色食品经营专店(专柜)9家,兼营店5000家;经营的绿色食品品种50余个,近90%都是齐齐哈尔自产的品种。通过调研,该局也发现了个别品种标签标识使用不规范、标注内容不全的问题;个别经营店索证索票不全,各项制度不健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店存在不具备经营绿色食品条件,也有些特色商品没有申请绿标等问题。从规范入手,引导扶持大型专柜设立。通过调研,该局作为监管部门强烈意识到,要推进绿色食品的发展壮大,商家必须走规模经营的道路,更能打出品牌的优势。恰好市政府提出要“在大型商场超市设立我市名优特产品专柜”,大力扶持齐齐哈尔市相关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要求。该局抓住这一契机,协调齐齐哈尔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全市第一家“绿色食品地方特色食品专柜”,并于2月13日正式营业。在专柜设立过程中,该局结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其进行了严格规范。要求经营单位做到“一专一证三统一”,即专人负责销售并持证(健康证)上岗,统一牌匾、统一柜台货架样式、统一销售人员着装。同时,为强化经营者自我管理和约束能力,保证“专柜”所销售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派专人到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门培训,指导和帮助其按照《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黑龙江省食品安全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了绿色食品管理制度、进验货制度、索证索票制度、食品手续查验制度、贮存制度、库房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促进了经营者守法经营和诚信自律理念的提升。目前,该“专柜”共有全市七区九县的40家企业设立了产品柜台,经营名优特产品数量达260余种。开展专项检查,对全市绿色食品经营行为进行规范,维护鹤城“绿色食品之都”的良好声誉。该局下发了专门绿色食品专项检查方案,要求全市食药监系统对全市绿色食品专营店、专柜和兼营店进行了全方位的检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各类主体4000余户次,纠正各类问题230余个,对经营假冒伪劣、超期变质绿色食品的经营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有效地规范了全市绿色食品经营行为,保护了全市绿色食品健康有序发展。(采编:朱作杰)

日期:201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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