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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乌酸梅、话橄榄等3批次食品不合格 来自同一生产企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7-07-13 15:02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沐夕   
核心提示:安徽省食药监局12日通报,在近期组织的蛋制品、水果制品、乳制品、调味品等5类食品的抽检中,由黄山市徽粹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食品检出不合格,涉及色素、二氧化硫残留量等指标。
     食品伙伴网讯 安徽省食药监局12日通报,在近期组织的蛋制品、水果制品乳制品调味品等5类食品的抽检中,由黄山市徽粹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食品检出不合格,涉及色素二氧化硫残留量等指标。
 
    不合格名单显示,来自同一生产企业的这3批次食品为乌酸梅(生产日期/批号:2017/1/3)、拷扁榄(生产日期/批号:2017/1/3)、话橄榄(生产日期/批号:2017/1/3),均由安徽遍地金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销售。
 
    乌酸梅中胭脂红、苋菜红两项指标的检出值超标,资料显示,胭脂红、苋菜红均为着色剂,在《GB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胭脂红、苋菜红在蜜饯凉果中的最大使用量同为0.05 g/kg。
 
    拷扁榄中检出亮蓝,同时相同色泽着色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4,《GB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附录A中规定,列出的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另外,1批次话橄榄则检出二氧化硫残留超标,二氧化硫是国内外允许使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通常情况下该物质以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等亚硫酸盐的形式添加于食品中,或采用硫磺熏蒸的方式用于食品处理,发挥护色、防腐、漂白和抗氧化的作用。同样在《GB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二氧化硫用于蜜饯凉果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35g/kg。
 
    安徽省食药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相关报道: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7年第2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日期:2017-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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