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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8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12-10 16:59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2号),涉及福建省福建鹿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薯芋泥饼(原味款)。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预包装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2号),涉及我省福建鹿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薯芋泥饼(原味款)。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预包装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国抽抽样编号为GC21000000005132322的不合格预包装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紫薯芋泥饼(原味款),被抽样单位为浙江省杭州花淡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为福建鹿辰食品有限公司,标识生产日期为2021年8月3日,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情况
 
  平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立即启动对福建鹿辰食品有限公司的调查。福建鹿辰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紫薯芋泥饼(原味款)”40包,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公司已对生产销售的该批次不合格预包装食品发出召回公告。
 
  经查,该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平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公司处没收违法所得160元,并处罚50000元整。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
日期: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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