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中国食品 » 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3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3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3-03-29 09:58 来源:崂山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管局结合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及“清洁厨房”三年行动方案等要求,围绕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在全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净化全区食品安全环境,实现区域内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有效提升,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安全感。
  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青岛市崂山区市场监管局结合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及“清洁厨房”三年行动方案等要求,围绕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在全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净化全区食品安全环境,实现区域内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有效提升,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安全感。
 
  食品生产环节
 
  根据2022年度监督抽检情况及市场消费特点,以消费量大、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品类为重点,主要抓好饮料、崂山茶、糕点(大馒头)、肉制品、啤酒、水产制品、食用植物油等品类的监管,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针对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标签标识产品说明书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是否存在“两超一非”行为。
 
  针对包装饮用水主要检查原水是否符合标准、灌装过程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开展出厂批批检验;
 
  针对崂山茶生产业户主要检查是否落实茶鲜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制度落实情况;
 
  针对糕点生产企业重点检查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
 
  针对肉制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原料肉的来源和“两证”;
 
  针对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主要检查生产过程是否添加乙基麦芽酚及是否开展黄曲霉素检测;
 
  同时检查以上企业的原辅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内容。食品加工小作坊主要以规范“六项制度”落实为重点,提升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食品流通环节
 
  以民生领域消费量较大的肉制品、豆制品、奶制品、酒、饮料、冷冻食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早夜市)、农村大集等为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加大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排查防控风险隐患,督促食品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01

  加强对农贸市场(早夜市)、农村大集等区域食品摊点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食品摊点是否备案,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六项制度是否落实三防设施是否到位、人员三戴是否落实。对违反规定、拒不整改的,将按照《三小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处以50元到500元不等的罚款),达到惩戒作用。
 
  02

  加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业户的检查
 
  结合市局《深入推进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五张清单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以强化宣传培训、公开公示信息、定期监督检查、严格行政处罚等工作手段为切入点抓好落实,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五张清单”管理。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状况自查制度执行情况,进货查验义务履行情况,是否按标签标示的“贮存条件”销售和贮存食品,是否销售“三无”、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的食品等。包括在经营场所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承诺和风险警示、网格监管员信息及相关检查信息。

  03

  加大旅游食品经营单位等重点业户的检查
 
  督促景区及沿海一线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过期食品,散装食品标签是否规范,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严禁食品经营者采购来源不明、过期、腐败变质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以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伏季休渔期要求,严格做到不采购、不销售、不加工来自长江禁捕水域的水产品。
 
  餐饮服务环节

  01

  重点整治区域
 
  以旅游景区及周边、旅游沿线、城乡结合部、餐饮聚集区、城市综合体等为重点区域,对餐饮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加大整治力度,及时消除风险,确保食品安全。
 
  02

  重点整治内容
 
  以提升后厨环境为重点整治内容,结合“清洁厨房”创建,落实“场所净、设施净、工具净、人员净、食材净”“五净”标准。重点检查从业人员是否穿戴工作服帽,食品原料是否离地离墙整齐存放,后厨地面、墙面、台面、天花板、排烟设施是否整洁无油污,防鼠、防蝇设施是否齐全,垃圾桶是否带盖,加工工具是否生熟分开,餐饮具是否清洗消毒等内容。
 
  03

  加大执法力度
 
  对检查中发现后厨环境脏乱差的,予以警告、责令改正,逾期不整改的坚决立案处罚。
 
  供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
日期:2023-03-29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