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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保健食品温馨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06-15 09:26 来源:菏泽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近年来,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存在一定市场乱象,涉诈问题突出,严重损害老年人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为此,菏泽市市场监管局特做如下温馨提示。
  近年来,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存在一定市场乱象,涉诈问题突出,严重损害老年人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
 
  为此,菏泽市市场监管局特做如下温馨提示:
 
  01

  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食品是功能性食品,不是药品,不能够治疗疾病,只是具有调节机体功能的作用,包括保健食品在内的所有食品均不具有预防和治疗功能。
 
  02

  认清认准保健食品标志
 
  选购保健食品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及适宜人群有针对性的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使用。
 
  03

  请到正规场所购买

  选购保健食品一定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企业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04

  自觉抵制虚假宣传
 
  自觉抵制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旅游营销、电话营销和上门推销。不法分子(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的人员)通常采用打亲情牌、健康牌、礼品牌和节日促销牌等手段,虚假宣传、欺诈销售保健食品,以榨取老年朋友的养老钱。
 
  05

  如有质疑投诉举报
 
  消费者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发现有虚假宣传食品和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也可直接向所属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置,时刻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日期: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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