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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深化规范校园食品准入退出机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09-17 10:18 来源:浙江省食药监局 原文:
核心提示:2014年,绍兴市政府将“百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作为市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工作。近期,为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绍兴市专门出台了《关于规范全市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定点采购和食堂托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深化规范校园食品准入退出机制。

    2014年,绍兴市政府将“百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作为市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工作。近期,为深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绍兴市专门出台了《关于规范全市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定点采购和食堂托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深化规范校园食品准入退出机制。

    一、建立统一的企业准入制度,提高准入门槛。一是将企业资质、配送经验和能力、企业信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无纳入黑名单等相关内如纳入到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的准入标准。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经开办二年以上;在绍兴地区具有配送中心、专门的配送人员及网络工作设备,有专用储备仓库,足够符合标准的配送专用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配送蔬菜的必须具备农药快速检验设备及检测人员;在监督检查、抽检中两年内未被发现重大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没有被纳入食品安全黑名单记录。二是将企业资质、餐饮经营管理经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学校需求了解情况、管理组织情况等内容纳入到学校食堂托管的准入标准。要求企业为餐饮管理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从事3年以上的餐饮经营资质,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完整的管理组织;所托管的学校食堂未发生过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了解学校的管理需求等。

    二、建立严格的企业清退制度,完善退出机制。一是对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实行清退制度。大宗食品统一配送企业在食品监管部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而未能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或一年周期内采购食品2次及以上被监管部门抽检发现不合格的,或因采购食品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一律清退。二是对学校食堂托管企业实行新增限制度。学校食堂托管企业在食品监管部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较大问题而未能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或一年周期内被学校师生投诉举报达2次,确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年度等级由A降为B级的,或被监管部门现场警告2次或立案处罚1次的将一律限制新增。三是对学校食堂过关企业实行清退制度。学校食堂托管企业在食品监管部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而未能按要求进行整改,或一年周期内被学校师生投诉举报达3次以上,确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年度等级由A、B降为C级,或被监管部门立案处罚2次以上,或因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约谈,或被纳入食品安全黑名单,或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安全责任事故将一律清退。

    三、建立透明的信息公示制度,加强靶向监管。一是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和选优原则,对大宗食品统一配送企业和定点采购单位实行公开统一招标,其中大宗食品配送企业由教育部门对统一招标,定点采购实行统一招标或由学校确定定点采购单位后报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备案;招标方式、时限由辖区实际确定,根据招标结果,按要求签订配送合同。二是加强中标企业的信息公示,企业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中标企业在教育部门政务网进行公示,定点采购中标单位在教育部门政务网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学校师生、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三是监管部门将学校食品供应单位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对象,实施对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和定点采购单位的靶向监管,加大监督力度和检测频次,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抽检,对结果进行公示。

日期:201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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