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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2021年高考中考期间食品经营安全监管的通知(赣市监办食经[2021]10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6-03 09:38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2021年高考、中考即将来临。为统筹做好考试期间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工作,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广大考生饮食安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监管局:
 
  2021年高考、中考即将来临。为统筹做好考试期间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等工作,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广大考生饮食安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疫情防控。各地要认真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江西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相关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两个主体责任”。要联合教育部门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强化源头监管,落实好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等制度。要严格落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配送环节,落实好食品配送时间、温度等相关要求。要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属地有关学校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排查,保持加工制作和就餐场所清洁卫生,严格规范消毒措施,定期通风换气。
 
  二、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隐患排查。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大型商超、大型冷库等重点场所,肉制品、乳制品、时令果蔬、鲜活水产品、畜禽肉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一非两超”、以次充好、经营过期变质食品等各类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进入餐桌。对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指导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严格规范加工制作过程,加强对食品原材料采购进货查验、进销货台帐和人员健康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情况的检查。加强夏季学校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杜绝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故。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统筹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和新冠疫情防控。
 
  三、加强科普宣传,反对食品浪费。各地要做好高考、中考期间消费提示警示,普及食品购买、加工和贮存等环节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引导科学饮食消费。教育和引导食品销售者、餐饮服务者等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不使用假冒伪劣食品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要严格落实“四证、四专、四不得”有关要求,着力规范食品经营行为。配合教育部门培养学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卫生习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集聚,保持安全距离,饭前便后洗手,不喝生水,不扎堆用餐,不购买“三无”食品。提倡分餐和使用公勺公筷,增强反食品浪费意识,形成科学健康、杜绝浪费的良好习惯。
 
  四、关注舆论焦点,严防安全事故。各地要加强舆情监测,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强化对舆情反映的问题的核查处置工作,只要有报道,无论问题的大小,都要按“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从快从重处置,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上报处置情况。要按照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落实属地责任、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高考、中考期间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
 
  五、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举报渠道。各地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持投诉举报热线畅通,及时受理和处置消费者的投诉举报,提高食源性疾病等突发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的快速反应能力,有效防范和迅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食品安全情况要按照规定上报。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日期:2021-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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