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中国食品 »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生鲜猪肉消费提示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生鲜猪肉消费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3-04-03 09:46 来源:大连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科学理性看待“生鲜灯”,安全选购生鲜猪肉。在购买生鲜猪肉时,一定要选择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超市等正规场所,同时注意查看猪肉销售者是否公示“两证一报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经过检疫检验、“两证一报告”齐全的生鲜猪肉,可以放心购买。
 
  近年,在一些城市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超市的生鲜柜台上常常能看到商户使用“生鲜灯”来照明。
 
  “生鲜灯”本质上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显色指数比较低,能够让被照射到的生鲜猪肉、果蔬等看起来更鲜艳、更新鲜;不会散发热量加速食物腐败,也不会改变其品质。目前我国法律没有对使用“生鲜灯”出台禁止性规定。
 
  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科学理性看待“生鲜灯”,安全选购生鲜猪肉。在购买生鲜猪肉时,一定要选择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超市等正规场所,同时注意查看猪肉销售者是否公示“两证一报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经过检疫检验、“两证一报告”齐全的生鲜猪肉,可以放心购买。
 
  消费者在购买生鲜猪肉时可以稍微离开“生鲜灯”的照射范围,在自然光或者接近自然光的灯具下仔细辨别生鲜猪肉的品质(详见文末辨识生鲜猪肉小常识)。如发现销售无“两证一报告”或者“两证一报告”不齐全、疑似病死的猪肉等问题,及时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如果销售者涉嫌故意利用“生鲜灯”来掩盖生鲜猪肉变质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依据《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主张赔偿。
 
  同时提醒市场主办方和生鲜猪肉销售者要依法依规经营,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自查、主动报告、信息公示等制度,严把源头采购关,做到批批查验“两证一报告”,不采购、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等畜禽产品,确保市场销售猪肉质量安全。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猪肉销售市场的监管力度,督促指导市场主办方和入场销售者依法依规从事销售活动,针对投诉举报、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等发现的销售变质、病死猪肉等问题依法严厉查处,切实有效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辨识生鲜猪肉小常识
 
  一、正常生鲜猪肉是这样式的:脂肪洁白,肌肉有光泽,肉色淡红均匀,外表微干或微湿润,用手指压在瘦肉上凹陷能立即恢复,弹性好,且有鲜猪肉特有的正常气味。
 
  二、变质猪肉是这样式的:脂肪失去光泽,偏灰黄甚至变绿,肌肉暗红,切面湿润,弹性基本消失,有腐败气味散出。
 
  三、病死猪肉是这样式的:周身瘀血呈紫红色,脂肪灰红,肌血暗红,在血管中充满着黑红色的凝固血液。
日期:2023-04-03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