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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说】别给普通蔬菜穿“马甲”!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4-01 10:33 来源:上海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某日,上海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某餐饮有限公司在经营中提供的新菜单上显示“有机金针菇”、“有机菠菜”字样,消费者要求其提供相关材料,对方均不能提供。经查,该公司未能提供“有机”相关证明材料,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在蔬菜界,段位可能是这样“普通蔬菜”是青铜,“无公害蔬菜”是白银,“绿色蔬菜”是钻石,“有机蔬菜”就是当之无愧的“王者”!

  有一些无良老板却看准“商机”坑害了不少消费者,小编带你去一探究竟。

  案情简介

  某日,上海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某餐饮有限公司在经营中提供的新菜单上显示“有机金针菇”、“有机菠菜”字样,消费者要求其提供相关材料,对方均不能提供。

  经查,该公司未能提供“有机”相关证明材料,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

  法律分析

  本案中,执法人员查看了当事人进货来源、财务凭证等资料,向当事人开展询问调查,要求其提供有关“有机金针菇”、“有机菠菜”等的有机产品认证材料,当事人均不能提供。

  当事人承认,其宣传的所谓“有机金针菇”、“有机菠菜”,其实就是从普通农产品中心批发过来的普通蔬菜,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同时也违反了《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及其标签上标注含有”有机“、”ORGANIC“等字样且可能误导公众认为该产品为有机产品的文字表述和图案”。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亮点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以此案为引子,对辖区内涉及“有机”字样商品的商家进行了全面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进货渠道,不断打造“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的消费环境。

  消费提示

  对于市场上五花八门的“有机”产品,我们在购买和辨别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1 选择正规购买渠道

  建议市民群众尽量选择有机产品专卖店、大型商场、超市等正规渠道购买有机产品。

  2 查看标志和有机码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为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标有中文‘中国有机产品’字样和英文”ORGANIC“字样。”图案如下:

  为保证有机产品的可追溯性,认监委要求认证机构在向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企业发放有机标志或允许有机生产加工企业在产品包装上印刷有机标志之前,认证机构必须按照认监委统一的编码要求,赋予每个产品包装上的每枚有机标志唯一一个编码,即一个产品一个有机码,一品一码。

  登录官方网站查询

  登录认监委“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food.cnca.cn)或认监委公众号核实生产加工企业是否已经获得认证以及证书是否已经过期等信息。

  4 消保维权方式

  若您发现假冒有机产品,可以及时拨打12315,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供稿: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
日期: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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